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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405-00070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部门解读】最新!宣城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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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部门解读】最新!宣城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28
【部门解读】最新!宣城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28 09:47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4年宣城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在保持政策延续性的基础上,结合群众需求增加了便民、惠民措施。为了帮助广大学生和家长全面、准确理解我市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1、小学一年级对入学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2、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推迟一年入学,该如何办理?

答:如果孩子到了入学年龄,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可以由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申请材料,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三孩入园、入学有优待政策吗?

答:有。宣城市2023年秋季学期起施行“三孩教育优待”政策,2024年继续实施。即:自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出台后,本市户籍纳入常住管理且子女落户本市的家庭(同一对夫妻),依法生育的三孩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可根据家庭意愿在户籍所在县域内安排公办学校(入公办幼儿园享受免摇号入园政策)。

4、多孩家庭小孩入学有照顾政策吗?

答:有。为帮助多孩家庭解决接送孩子不便的问题,今年新出台了“长幼随学”政策。对多孩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教育优待入学后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由主管县市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其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入学或转学;对高中陪读的多孩家庭,其较小子女需入学或转学到高中学校附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可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一校一案”统筹优先安排。

5、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

6、想知道自己孩子的学区公办小学和初中是哪所,房产、户口等具体要求是什么,可咨询哪里?

答:义务教育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体局具体负责划分辖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宣城市教体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北师大宣城实验学校)的招生学区。家长可及时关注各县市区网上发布的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安排,也可通过电话对应咨询各县市区教体局(电话号码见最后一页)。

7、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登记有便民措施吗?

答:有。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广大家长可登录皖事通APP“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也可以按照各地各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登记。农村学校可8月31日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登记,也可电话预约报名登记。

8、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招生?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统筹下达招生计划,优先满足县域内学生入学需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县(市、区)教体局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市、区)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9、外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宣城市入学、升学是怎么规定的?

答:宣城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就学,要求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本市范围内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的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中考,也可回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参加中考,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考试招生政策。

10、义务教育入学后如何分班?

答:全市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1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纪律要求是什么?

答: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同步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不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普通高中招生入学

12、中考的科目是哪些?分值是多少?

答:2024年宣城市中考总分76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2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80分(含实验操作成绩10分)、化学50分(含实验操作成绩1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合计升学录取总分760分。

音乐、美术采用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制呈现,不计入总分。八年级生物学50分(其中实验操作考试10分)、地理40分、信息技术30分,考试成绩暂不计入中考升学录取总分,作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的实证材料,是初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13、普通高中是怎么招生录取的?统招生达线考生出现并列分怎么办?

答:普通高中录取首先根据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普通高中考生,其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等级及以上。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5C等级及以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结合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统招指标录取若出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则全部录取

14、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是怎么确定的?

答:以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本地生源情况、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15、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含市直学校)在学校所在县(市、区)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县(市、区)教体局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现同步招生。第一次录取计划未满的民办普通高中在补录取时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宣城市范围内招生。优秀运动员特招计划单列

16、宣城中学、北师大宣城实验学校高中招生范围有无变化?

答:宣城中学有变化。宣城中学2021年至2023年面向宣州区以外县市招生的50个过渡性统招计划,三年期满,2024年取消;原面向全市的自主招生,2024年改为面向宣州区招生。北京师范大学宣城实验学校高中部仍面向宣州区招生。

17、今年省级示范高中分解到校指标政策有无变化?

答:没有变化。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计划数80%的比例切块分解到初中学校。分配办法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分解到校指标录取考生必须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在籍且在校三年),不录取初中阶段在籍超过三年的考生。录取办法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必须达当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到校指标录取若出现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并列时,则需按规则进行取舍。各初中分解到校指标未完成的,剩余指标一律收回,纳入到招生学校的统招指标中。

18、县域外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是否享受分解指标?

答:是。县域外就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享受分解指标政策,由县市区教体局根据报名人数,单独作为一个单位纳入指标分配,与本地初中学校学生同等对待,如分配指标数不足1人,至少分配1人。

19、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怎么招生录取?

答:与去年保持一致。省级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均由学校申请,经所在县(市、区)教体局审核同意报市教体局核准后方可实施。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招生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以内,均须安排在中考后进行。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名单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20、今年政策性加分有变化吗?

答:无变化。今年政策性加分仍然是6项:一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二是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四是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五是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六是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21、普通高中录取批次有变化吗?

答:与去年相比无变化。普通高中录取设三个批次,即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和创新机制引入优质教育资源的普通高中(北京师范大学宣城实验学校);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提前录取批次录取自主招生、特长生、特招生、国际班;第一批次设1个志愿;第二批次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

另安排两次补录取,即“计划缺额补录”和“新生缺额补录”。 计划缺额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学校正式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周左右集中进行,新生缺额补录安排在普通高中学校开学两周后集中进行。

22、历届生、初中阶段在籍超过三年的考生报考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第一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招收历届生的比例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录取初中阶段在籍超过三年应届考生的比例控制在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填报第二批次录取的,则不受影响。

23、没有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建档控制线,能否被普通高中录取?

答:不能。各普通高中(包括公办、民办高中)严禁招收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省教育厅在中考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的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导入学籍系统,线下考生一律无法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24、被一所普通高中录取后没有去报到,能否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答:不能。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因病因事证明,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二周。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不能建立学籍

25、规范普通高中招生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答: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市、县两级教体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6、对中小学违规招生有哪些惩罚?

答: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是省级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并报市教体局备案。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坚持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教育督政考核,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督办事项,责成所在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27、如果还有其他情况想了解,应该如何咨询?

答:广大家长如果对招生入学情况还不清楚,可向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高中阶段各招生学校咨询,也可向所在县市区教体局或市教体局咨询。

咨询电话:宣州区教体局3013711,郎溪县教体局7031011,广德市教体局6015011,宁国市教体局4013269,泾县教体局5022227,绩溪县教体局8169083,旌德县教体局8602281,北师大宣城实验学校3775666,宣城中学3033059,市教体局基教科3033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