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1.全面及时发布教育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 |
政法处、发规处、财务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民教处、外事处、监审处、校培处等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2.围绕涉企服务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
政法处、发规处、财务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民教处、外事处、监审处、校培处等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3.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 |
委厅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二、助推扩大内需 |
4.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教育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 |
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基教处、职成处、高教处、民教处、外事处、电教馆、装备中心、校产中心、信息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持续推进 |
三、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
5.研究出台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方案,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
厅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年底前 |
6.重点加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督导、学校体育美育、教育招生考试、普通话培训及测试、校园安全、学生资助、招标采购、重点项目建设、部门预决算、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等信息公开。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
人事处、发规处、财务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处、民教处、师资处、督导办、学生处、科研处、体卫艺处、监审处、安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考试院、教科院、电教馆、校产中心、评估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持续推进 |
四、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
7.持续加大实施安心托幼、老有所学等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 |
基教处、职成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
年底前 |
8.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
厅防控办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年底前 |
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
9.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抓好已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 |
厅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
年底前 |
六、推进公共企业是单位信息公开 |
1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促所属区域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
厅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持续推进 |
七、优化政务信息管理 |
11.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电子版本。 |
办公室、政法处、规范性文件制定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八、深化政策解读 |
12.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积极参与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 |
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九、做好基础工作 |
13.各地各校要根据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已发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更新公开目录。 |
厅办公室、人事处;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年底前 |
14.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
厅办公室、政法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持续推进 |
九、做好基础工作 |
15.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
厅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高校10月底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次年1月底前 |
16.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
厅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持续推进 |
17.持续配合各级政府办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发挥政府公开权威性作用。 |
厅办公室会同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
持续推进 |
十、强化监督保障 |
18.各地各校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梳理形成本地区本校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并做好跟踪督办,逐项推动落实。 |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年底前 |
19.各地各高校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和研讨活动。 |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年底前 |
20.各地各高校要安排专人动态更新维护信息公开平台,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 |
办公室;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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