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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德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工作的批复(教基函〔2024〕17 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7 16:55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广德市教体局:

你局《关于<广德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请示》(广教体〔2024〕23号)收悉。为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经研究同意广德中学2024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广德中学自主招生指标控制在53人以内,占广德中学招生指标。

二、招生对象为2024年广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中阶段学习三年。

三、自主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五个方面评价结果须达到5C等级以上。

四、自主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广德市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

五、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生须签署《承诺书》,广德中学签署明确意见(见附件1)。

七、广德中学安排的综合素质测试须在中考后进行。

八、中考成绩公布后,广德中学将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2)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于7月6日前连同《承诺书》一并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正式录取。广德中学负责发放由市教体局统一制作并加盖“宣城市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其他普通高中不再录取。

九、不得借自主招生之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条件由你局确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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