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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城中学2024年自主招生工作的批复 教基函〔2024〕1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6 08:42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中学:

你校《关于2024年自主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工作请示》(校办〔2024〕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2024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2024年你校自主招生指标控制在60人以内,占你校招生指标。

二、招生对象为在宣州区参加中考的202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初中阶段在籍三年。

三、自主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五个方面评价结果须达到5C等级以上。

四、自主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宣州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

五、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六、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生须签署《承诺书》,你校签署明确意见(见附件1)。

七、你校安排的综合素质测试须在中考后进行。

八、中考成绩公布后,你校将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2)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于7月12日前连同《承诺书》一并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安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正式录取。你校负责发放由市教体局统一制作并加盖“宣城市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其他普通高中不再录取。

九、不得借自主招生之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条件由你校确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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