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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教育资讯 > 通知通告

关于公布2024年市级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 宣教秘基〔2024〕5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5 08:55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及教育部、省教育厅“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有关文件精神,经市直有关单位申报、市教体局审核确定,现将 2024年市级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规范“进校园”活动要求如下:

一、严格实施清单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规范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除时事政治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事先无法计划的“进校园”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申报外,其他未列入“进校园”活动清单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进校园”活动清单中自主选择活动项目,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期间,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4项,相关内容纳入台账管理。凡未列入清单的活动,一律不得进校园,学校有权拒绝配合开展。

二、精心组织进校园活动

各地各校要将“进校园”活动与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有机融合,与学校课后服务、日常管理相结合,推动在一个活动中融入多个主题,促进活动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其成为广大师生喜爱的活动。要积极对接主办单位,商定活动实施方案,控制进校园活动的持续时间,严格评估活动风险,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应急预案和处理办法。在校园举办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须提前审核有关专家、讲师等人员资格,由主办单位做好“进校园”内容审查和备案工作。

三、健全监督评价机制

各地各校要针对活动清单项目,建立评价反馈机制,活动组织实施质量和成效将作为次年确定进校园项目清单的重要依据。对经确定的“进校园”项目,活动过程中要安排工作人员实时、全程监督,对临时改稿、发现与审核备案不符或存在商业行为的,要立即制止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师生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附件:宣城市2024年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清单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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