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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停车泊位标线标识补划出新工程限额以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19-08-0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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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停车泊位标线标识补划出新工程限额以下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心城区道路周边停车泊位标线标识施划出新工程,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公开招标一家施工单位,对中心城区泊位标线标识补划出新作业。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规格范围:对中心城区泊位标线标识补划出新,原则上由内向外施划,范围不超过水阳江大道以外,遇老标线起壳的情况需铲除后补划,老标线清晰的不需补划,总额不超过50万元。子项规格分别为:热熔标线宽度15公分、热熔导向箭头2米×45公分、热熔把式车标识附黄色油漆“头←尾”字样为一组规格为1.2米×1米。
  2. 最高控制限价:参照历年泊位标线标识补划招标单价,标线单价每米不得超过6元、导向箭头单价每个不得超过30元、把式车标识含“头←尾”字样单价每组不得超过(40元+10元);清除标线每米不得超过3元、清除把式车标识每组不得超过20元、清除导向箭头每个不得超过20元。投标报价超过此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3. 开标方式:参加投标单位对补划费用单价进行密封报价,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场拆封,采购人取最低价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局执法监督科全程参与监督此项目公开开标。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即时组织施工。
  4. 工期: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组织竣工验收,施工作业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5. 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款。
  6.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保质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需具备承接市政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工程专业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密封,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8月7日9时00分,到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建规划监察支队(建设科技大厦二楼规划支队会议室)集中公开开标。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城建规划监察支队

地    址:宣城市昭亭南路18号建设科技大厦二楼

联 系 人:杨工、张工

联系电话:0563-3025011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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