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组成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高捌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汪晓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 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永红(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 扬(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熊 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负责人)
余仁华(执法监督科科长)
罗 晔(市容管理科科长、市容监察支队负责人)
冯玉俊(局办公室负责人)
陈克平(行政审批科科长)
颜 薇(政策法规科科长)
赵明亮(市“三车”运输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孙渝军(城建规划支队副支队长)
李 康(市环卫处负责人)
伍和限(敬亭山旅游度假区分局局长)
舒宝林(市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处负责人)
陈毅勇(双桥现代产业园区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仁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玉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宗守福、王贤来、王志强、龚丁丽、蒋茜、王自然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本级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审议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作计划。4、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5、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整改措施及工作经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汇报。7、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