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市环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建立环卫监督考核指标体系,牵头组织考核工作。
四、负责环卫工程建设和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负责人:李康
联系电话:0563-2833132
办公时间:上午8:00 —— 12:00;下午14:30 ——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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