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深入学习与弘扬“新四军精神”,铸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照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弘扬“新四军精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九严九禁”》,请全局党员及干部职工坚决执行,认真落实,做到知责于心、履责于行,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奋力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宣城新篇章贡献城管力量。
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是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纪律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执法监督科要扎实开展工作督察,重点纠正宗旨意识淡薄、作风自由漂浮、工作疲沓拖拉、纪律松垮散漫等不良风气,对屡教不改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附: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弘扬“新四军精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九严九禁”
2021年5月21日
报: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弘扬“新四军精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九严九禁”
一、严格践行宗旨意识,禁止简单粗暴、扰民损民;
二、严格践行初心使命,禁止敷衍塞责、懈怠消极;
三、严格遵循群众路线,禁止作风漂浮、抓而不实;
四、严格遵循政治规矩,禁止妄言非议、阳奉阴违;
五、严格遵守廉政规定,禁止吃拿卡要、假公济私;
六、严格遵守用车规定,禁止公车私用、违规停放;
七、严格落实依法办事,禁止有法不依、徇私枉法;
八、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禁止迟到早退、溜岗串岗;
九、严格执行着装规定,禁止着装不整、仪表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