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指导宣城市给水系统建设,保护和利用城市水资源,促进城市给水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可靠,我单位特委托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宣城市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9—2030)》(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宣城市中心城区(规划2030年城市总建设用地100 km2。)、宣城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规划建设用地14.739km2)和宣城市中心城区周边五个乡镇镇区(包括古泉、养贤、五星、孙埠、天湖)。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9-2030年。
二、给水分区
给水系统根据地形和厂站布局确定了给水分区。本次规划将规划区划分为五个分区,分别由鳌峰水厂、昭亭水厂、开盛水厂、北区水厂、东区水厂供水。
本次规划根据城区竖向及给水管网布置,依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给水加压泵站。
三、给水厂站及水源布局
(一)厂站规划
规划扩建开盛水厂、北区水厂,新建东区水厂,改扩建兴隆路加压泵站,新建宝城路加压泵站、响山路无负压加压泵站。开盛水厂位于宝城路与许村路交口东北角;北区水厂位于莲湖路与昌言路交口东北角,东区水厂位于陵阳路与青弋江南大道交口北角;兴隆路加压泵站位于兴隆路与梅溪路交口西侧;宝城路加压泵站位于宝城路与清流路交口东南角;响山路无负压加压泵站位于响山路与青弋江南大道交口处西南角。本次规划改扩建泵站均为原址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指标。
(二)水源规划
规划选取水阳江和青弋江作为宣城市城市供水水源;并确定以水阳江、青弋江同时作为宣城市供水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
同时,规划结合相关专项规划落实了智慧水务、供水水源保护及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节约用水等规划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自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
2021年7月26日
(联系人:殷杨俊 电话:0563-2833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