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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三十期)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0-09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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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怎样督促做好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答:《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学校的教学内容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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