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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你问我答”(第二十二期)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9-1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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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都有哪些职责?

   答: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具有以下职责:

   一是要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告示生活垃圾的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

   二是要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并保持分类收集容器齐全完好、整洁美观;

   三是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分类投放,劝导、制止、纠正不符合分类投放规定的行为;

   四是要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或者交由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依法确定的服务企业上门分类收集、运输;

   五是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据实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

   六是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其他职责。

   同时,我们还鼓励管理责任人采用垃圾分类实名制、智能回收平台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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