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城市小型市政工程监理已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宣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宣城市小型市政工程监理;
2、招标范围:本次监理招标的市政工程项目是指,总的建设工程费用不超过2500万,单项工程建设费用不超过500万。
3、计划工期:从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协办至保修期;审计结束前,相关审计工作中标人应予以配合。(要求每个项目在施工时,施工现场必须有相应得监理人员在场)。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5、本项目控制费率:1.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0.00%)。
三. 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符合《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函〔2019〕50号)文件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5月13日9时00分,宣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处(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63-2833053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