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网站首页 > 行政审批公示

小颖家招牌审批表

阅读次数: 作者: 信息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04-08 10:47
[字体:  ]

单位名称

法  定

代表人

向**

联系

方式

187****354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码

431281********1028

地    址

豆腐巷73号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项目内容

“小颖家”招牌

设置期限

202047日— 202147

1、招牌设置在入口处上方,设置位置和规格与旁边“织利丝”保持一致。

    2、招牌材质采用硬质底板、霓虹灯或者单体吸塑字等,美化亮化招牌下方立柱不得设置任何广告

3、招牌设置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的,须协调好邻里关系后方可设置。

4、招牌设置须安全牢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安全维护责任。

5、许可期限内如遇城市建设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须无条件拆除。

202047

        

同意承办人意见。

                                       

202047

编号

城管户外广告(招牌)[2020]163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