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公共绿化是风景,更是名片,爱护城市环境,保护绿化植株是我们每位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近日,接市民反映:敬亭山庄小区有人未经批准擅自砍伐公共树木。市城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市容城南大队进行调查处理。
经过走访调查,三棵树中,一棵广玉兰为私人种植,系树木拥有人委托物业砍伐。一棵椴树截取次枝,影响有限。樟树一棵砍伐彻底,不可恢复。故定性砍伐樟树违反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同时鉴于物业公司对树木进行维护是为了解决部分居民关于采光和安全的诉求并获得锦城社区同意,且由社区安排老旧小区紧急工程施工队协助维护。物业公司的责任在于维护过程中没有做好修枝规范和标准的把控,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结合上述情况并按照自由裁量权规定,对当事人处以2000元人民币罚款并责令补种的行政处罚。(处罚标准每棵树1000元—5000元罚款)。
(市容支队城南大队 王娟)